根据我校与台湾中正大学校际交流合作协议,以及对方学校的专业要求,我校将从哲学院选派2名相关专业学生于2013年9月份赴台湾中正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
交流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需缴纳我校学杂费,对方学校将免除其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自行负担旅费、书籍费、交通费、证件办理费、保险费和其它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交流学习期间,学生尽可能在对方学校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相近)的课程;我校承认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和取得的学分,并可冲抵相应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交换学生推荐条件:1、为目前一、二年级全日制正规本科生;2、学习成绩优良;3、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请有意向的同学于4月16日17:00前填写好《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交至学院南楼105办公室李老师处,学院根据以上要求认真确定交流学生最终名单于4月18日报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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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哲学学院学工组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