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年级各专业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
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湾、对港澳工作方针,增强我校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的祖国认同感,激励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2]4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2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遵照《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武大港澳台字[2009]118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组织本次评审工作。
二、根据《关于2012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2]436号)文件规定,本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类别、等级级奖励标准为:
(一)台湾本科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元。
(二)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元。
三、哲学学院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名额分配:
(一)台湾本科生奖学金名额:2人(二等奖1人,三等奖1人)
(二)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名额:9人(一等奖2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5人)
四、12月15日下午17点前,请参评学生将相关申请资料交至哲学院南楼105李老师处,联系电话:18986000139。
需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列表:
1、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字迹工整)
2、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计分表(自评完成)
3、 成绩单原件
4、 科学研究与创新成果有关资料复印件、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五、12月16日,学院办公室公示学院台湾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公示期为三天。如有异议,请于12月18日24:00前反馈至本科生办公室李老师处。
附件下载
哲学学院本科生办公室
2012-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