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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哲学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11-14

全院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及武汉大学各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协议、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项目

根据专项奖学金的资金到账情况(截止到20221016日),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可参评的院级专项奖学金共5项,具体名称如下:

序号

奖项名称

名额

金额

备注

1

陶德麟哲学奖学金

3

10000/

面向全院

2

蓝月亮奖学金

1

8000/

面向全院

3

净慧奖学金

7名(一等1名,二等2名,三等4名)

甲等10000/

乙等6000

丙等3000/

面向中哲、国学专业、佛学方向

4

萧萐父国学奖学金

3

10000/

面向全院

5

胡秋原·敬幼茹奖学金

4

3000/

面向全院


二、评选对象

蓝月亮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籍的全日制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非定向就业、品学兼优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生出国、休学及保留学籍期间不能参评)。

其他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202191日至2022831日)成绩无b-及以下。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202191日至2022831日),博士一般应有至少1篇学术论文已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硕士一般应有至少1篇学术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净慧奖学金可适当放宽)。


四、评选程序

111151200前,个人申报,填写《2022年哲学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综合测评排序表》,提交成果原件至各班班长处。

21116日,班长和支书及普通同学组成的年级评审小组复核成果,确定基本排序。

3、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审小组评选确定最终获奖人选,获奖人选按照排序及结果在智慧研工提交有关材料。(见附件2

4、学院公示后上报学校。


五、相关说明

1、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基础上,重点考察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计分标准以《哲学学院202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科研成果计分标准为准。

2 所有申报均不需要填写具体申报何种奖项,学院将根据同学的情况综合评定,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3、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不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4、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取得时间须在202191日至2022831日期间。


哲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