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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关注女性身·心·灵主题讲座之性别平等的法律保护成功举办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8-01-03

1215日下午两点于哲学学院小报告厅开展了武汉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学术科技节之关注女性身·心·灵促进女性全面发展系列讲座之“性别平等的法律保护”讲座,在此次讲座中我们有幸邀请到武汉大学法学院李傲老师。哲学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张辉老师出席此次讲座。本次活动由武汉大学研究生工作部主办,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研究生会承办。



在此次讲座中老师从性别与性别印象、歧视的界定、性别歧视的界定、性别歧视辨析、反对性别歧视的理论与实践、性别平等的目标六个方面展开,严肃而不失活力。

在讲座开始之初,老师现场提问同学对于性别的联想,由此引入我们日常生活潜意识中对性别的刻板、符号化印象。拨开迷雾现月明,经过现场老师和同学们的互动分析发现在关于性别的印象中只有生理性别是事实,诸如柔弱、勇敢均是属于关于女性、男性的刻板印象。由此,同学们对男女性别的不平等有了初步的认识。

老师接下来深入阐述了歧视与性别歧视的界定以及性别歧视辨析。老师指出歧视是指一系列与人们的潜能或能力无关的因素存在的不公平对待。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中的相关规定老师阐释了性别歧视。性别歧视对两性均会造成贬损、负面影响,但事实上在实际生活中性别歧视无处不在,跨越国界,遍及全球,涉及的领域方方面面。家庭、学校、媒介、工作、生活伴侣、社区邻里等性别歧视的表征随处可见,我们也会在无形中做性别歧视的推手。


面对性别歧视存在的普遍客观现状,老师深刻阐述了反对歧视的三个基本原则:实质平等原则;对弱势群体实行特殊保护和积极措施原则以及政府承担责任的原则。营造平等的社会性别氛围,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国民素质,这需要国家的有力推进与长效实质努力。

老师与现场的同学保持良好的互动,使得同学们切身的参与到现实的性别歧视中来讲座的最后,老师再次呼吁大家要具备“性别意识”,切身反对性别歧视,拒绝有差别的尊重。树立正确的两性平等观,做一名具有现代先进思想的现代人。

现今,性别歧视依然存在,尊重女性、保障女性合法权益,消除性别歧视行为是社会道德提升与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关爱女性身·心·灵”主题讲座旨在引导广大女性关爱自身,保障自身权益,健全身心全面发展,在校园中形成关爱女性,尊重女性的良好氛围,推动女性和经济社会共同发展。

(哲学学院 崔嚷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