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党政管理  >  正文

关于哲学学院教研室换届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4-01

各教研室:

为工作需要,并规范教研室负责人的任职和管理,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学院教研室进行换届。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的设置:

1、教研室教师数6人或以上的,设教研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教研室教师数6人以下的,设教研室主任1名,可不设副主任。

二、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任职条件:

1、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好,愿意为大家服务。

2、教研室主任要具有教授职称,并在本学科有较大影响或者是学科带头人。

3、教研室副主任可以在年轻教师中推选,但要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三、时间:2017年3月2日—4月2日(具体时间由各教研室商定)

四、程序:

1、教研室推荐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人选。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五、要求:

1、各教研室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民主推选教研室负责人人选。

2、教研室设有党支部的,由党支部书记与现任教研室主任负责教研室的换届工

 

 

 

作。未设党支部的教研室,由现任教研室主任或教研室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主持换届工作。

3、现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在换届工作完成之前,要坚守工作岗位;在换届完成之后,要做好工作的移交。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