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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哲学学院拟出国(境)留(游)学学生指导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8-04-16

哲院院字[2018]1号


全院各单位:

《哲学学院拟出国(境)留(游)学学生指导工作方案(暂行)》已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2018年4月16日



哲学学院拟出国(境)留(游)学学生指导工作方案

(暂行)


为落实学校“2018学生为本年”部署,更好地指导有出国(境)交流学习、留学深造意愿的同学,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就指导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留学深造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有针对性地指导有出国(境)交流学习、留学深造意愿学生,是落实学校学生为本理念,推进学院国际化办学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让更多学生获得在校期间出国(境)交流学习机会,让有出国(境)留学意愿的同学能够更加顺利地申请到理想学校。

要通过教师与学生一对一指导,优化学生学业规划、加强学业辅导、强化语言能力、提升申请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能力和申请留学成功率,力争使更多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留学深造。

二、方法措施

1.认真开展师生结对工作。每年9月,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对本科二年级和研究生一年级学生进行出国交流与留学意愿集中摸底统计,根据摸底情况安排合适教师结对指导。要建立学生出国交流深造指导工作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更新结对指导信息库。

2.扎实开展一对一辅导。指导教师要通过微信、qq、邮件、面谈、研讨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多种频度与学生保持沟通,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解决学生实际困难;要引导学生形成主动与指导教师交流沟通的氛围,及时将思想、学业、生活上的疑惑和困扰反映给指导教师,回筹转策、因人制宜地做细做实个性化指导工作。

3.加强督促检查。分管副书记要定期了解教师指导学生情况,对学生被指导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对相关安排进行完善优化,确保指导有效管用。

三、激励办法

1.计算工作量。学院按照指导学生每人每学期8个课时计算工作量,落实相关待遇。

2.奖励措施。教师指导学生出国(境)留学深造,成功申请到的学校或学科全球排名在前十位的,每生给予指导教师科研资助10000元;排名在前11至50位的,每生给予指导教师科研资助6000元;排名在前51至100位的,每生给予指导教师科研资助3000元;排名在前101至150位的,每生给予指导教师科研资助2000元。学生申请学校学科不重复计算,以学生实际就读学校学科为准。学校和学科排名认定以国际权威机构最新发布为准。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