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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公共场地使用说明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12-20

为方便广大师生教学和活动需要,现将学院公共场地及申请方法说明如下:

一、学院现有学生自习场所

三楼哲学学院阅览室及走廊自习区域

四楼哲学学院和历史学院连接处咖啡机前休息区

五楼哲学学院和历史学院连接处考研加油站

二、师生可登记借用公共场地

我院如下公共场地可在B414刘秀慧处登记使用,联系电话:68752861。

序号

房间号码

用途

备注

1

B102

教室;会议室(容纳40人)


2

B104

离退休教工活动室

仅供教职工使用,离退休教职工优先。

3

B107

大报告厅(容纳120人)


4

B109

教工之家

教职工优先使用,学生使用需经辅导员或分管书记书面同意。

5

B213

教工活动室(乒乓球室)

上班时间不借用

6

B214

报告厅(容纳30人)

可召开视频会议

7

B301

教室;会议室

无课程安排时可借用

8

B302

教室;会议室

无课程安排时可借用

9

B303

教室;会议室

无课程安排时可借用

10

B403

本科生活动室;会议室

学生使用需经B405李懿同意

11

B422

研究生活动室;会议室

学生使用需经B420周晓同意

12

B515

党员活动室;会议室

有投影设备,需自备笔记本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