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学院公共场地使用说明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12-20
为方便广大师生教学和活动需要,现将学院公共场地及申请方法说明如下:
一、学院现有学生自习场所
三楼哲学学院阅览室及走廊自习区域
四楼哲学学院和历史学院连接处咖啡机前休息区
五楼哲学学院和历史学院连接处考研加油站
二、师生可登记借用公共场地
我院如下公共场地可在B414刘秀慧处登记使用,联系电话:68752861。
序号 |
房间号码 |
用途 |
备注 |
1 |
B102 |
教室;会议室(容纳4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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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104 |
离退休教工活动室 |
仅供教职工使用,离退休教职工优先。 |
3 |
B107 |
大报告厅(容纳1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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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B109 |
教工之家 |
教职工优先使用,学生使用需经辅导员或分管书记书面同意。 |
5 |
B213 |
教工活动室(乒乓球室) |
上班时间不借用 |
6 |
B214 |
报告厅(容纳30人) |
可召开视频会议 |
7 |
B301 |
教室;会议室 |
无课程安排时可借用 |
8 |
B302 |
教室;会议室 |
无课程安排时可借用 |
9 |
B303 |
教室;会议室 |
无课程安排时可借用 |
10 |
B403 |
本科生活动室;会议室 |
学生使用需经B405李懿同意 |
11 |
B422 |
研究生活动室;会议室 |
学生使用需经B420周晓同意 |
12 |
B515 |
党员活动室;会议室 |
有投影设备,需自备笔记本 |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