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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关于短期外国专家来访审核程序及费用报销须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10-10

 

一、本须知中所指的短期外国专家,是指拟邀请来校(线上或线下)开展90日以下短期交流、访问或短期工作的外国专家。

二、来访备案

1. 短期外专来访前,邀请人须提前填写《武汉大学哲学学院聘请短期外籍专家访问备案表》(见附件1),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至少在来访前一周同专家护照首页一起提交到学院进行备案。

2. 短期外专若将举办线上或线下讲座、讨论班、研讨会等形式的讲学,要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制度,邀请人需至少提前10天填写《武汉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活动申报表》(附件2)报学院审批,待学院审批后,报相关部门审批。严禁在审批结束前擅自公开对外承诺举办活动或发布活动信息。

3. 线上提交备案信息,报国际交流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批。邀请人在信息门户里找到“外事管理系统”,在“来校外籍人员管理”板块中进行填报。审批流程为:教职工填报-学院分管外事领导审核-外国专家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距离最近的“外事自助服务打印终端”中打印出来,即可直接使用(留档或报销)。    

  外事自助服务打印终端地址:文理学部国际交流部内、信息学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口腔医院14楼、人民医院-第一临床学院(一)教学楼、医学部8号楼1楼、文理学部综合事务服务中心1楼(当代楼)、工学部雅各楼1楼(进门左手边)。

三、费用报销

   来访专家拟报销费用,经由学院审批后需提供以下材料:

1. 邀请函及翻译件;

2. 来访专家护照的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签章页;

3. 飞机登机牌、电子客票行程单及翻译件;

4. 住宿发票和支出明细单;

5. 来访专家亲笔签名领款条(若需报销劳酬);

6. 公务接待审批单(附件3)和接待清单(附件4)(若有接待);

7. 经由国际交流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批的《武汉大学外籍人员备案表》。

四、活动结束一周内,请提供:

1.至少两张活动工作照片,以及来访专家授课或讲座的中、英文新闻稿;

2.短期外籍专家项目效益表(附件5)。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