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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哲学学院本科课堂教学的有关规定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19

为进一步规范哲学学院本科课堂教学,改进本科教学工作状态,巩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现制定如下相关规定,请学院教师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

1. 关于调停课:原则上,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调停课;如因特殊原因,每门课程每学期最多允许有1次调停课,且需报学院审批。如调停课超过2次(含2次),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2. 关于请他人代授课:个人课头,原则上不允许请他人代授课,如因特殊原因请他人代授课的,需提出申请,报学院审批。如私自请他人代授课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3. 关于请校外人员授课:原则上不允许随意请校外人员授课,如需请校外人员授课的,要经所在系、教研室同意后,报学院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课堂教学。如私自请校外人员授课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