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学院关于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招收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0-07-07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16号)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初试方式
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武汉大学2020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初试方式调整为学院审核考生提交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电子材料进行考查评价,并确定进入复试名单。请在7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发给我院,逾期不确认视为自动放弃。以下考生与冯老师联系,办公电话027-68754752,回复邮箱:384540424@qq.com
姓名 |
报考专业 |
生源地 |
毕业学校 |
面试时间 |
杨*琼 |
应用心理学 |
香港 |
武汉大学 |
7月13-14日 |
丁*婷 |
应用心理学 |
香港 |
暨南大学 |
|
胡*玫 |
应用心理学 |
台湾 |
华中科技大学 |
|
蔡*燊 |
外国哲学 |
台湾 |
东吴大学 |
二、复试录取安排
(一)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由专人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核验本人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所在学校培养单位开具的毕业证明、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
(二)成绩考核计算:综合成绩=背景评估40%+综合面试60%
(三)初录名单公示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