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莫西·威廉姆森谈他自己的哲学系列讲座第二讲——同一与区分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1-11-08
本网讯(通讯员李忠泽)2021年11月6日晚6点半至9点,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主办的“蒂莫西·威廉姆森谈他自己的哲学”系列讲演第二讲顺利进行,讲演主题为“同一与区分”。本场讲演通过学术志网站平台直播,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陈波教授主持。武汉大学哲学学院以及校内外、海内外的老师和学生参加了讲座,截止11月7日,参与本次讲演直播或事后观看视频的超过1000人次。
讲座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由威廉姆森教授讨论自己对于同一和区分的观点和探索心得;第二个部分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刘晓飞教授评论、提问,威廉姆森教授进行回应。
在第一个部分,威廉姆森教授对其第一本书《同一和区分》中的观点进行了介绍。
威廉姆森教授最初的灵感产生于1974年,当时威廉姆森教授只是牛津大学数学与哲学专业的一年级本科生。当时威廉姆森了解到逻辑实证主义的一个观点,该观点认为:感知到的性质(perceived quality)就是那些正如我们所感知到的性质(quality just as we perceive them)。这种观点意味着如下命题:当我们感知不到两个性质的区别时(例如颜色),这两个性质是同一的;当我们能感知到两个性质的区别时,这两个性质是不同的。那么,根据这种观点,颜色的不可区分则是颜色同一与否的标准。然而,罗素和其他人发现,对于颜色来说,不可区分这个标准是有问题的。这是因为同一是传递性的(即如果性质x与性质y同一,且性质y与性质z同一,那么性质x与性质z同一),而如果不可区分是同一的标准,那么不可区分也是传递的。但是,不可区分不是传递的:例如,考虑一个从黄到红的颜色序列C0,C1,…,Cn。其中C0显然是黄的,Cn显然是红的,对于每一k<n,Ck与Ck+1在视觉上是不可区分的。那么:如果视觉上的不可区分是传递的,那么C0和Cn在视觉上是不可区分的。但显然,红和黄是可区分的,那么视觉不可区分不是传递的,进而不是颜色的同一性标准,进而不可区分不是性质同一的标准。
威廉姆森教授认为,上面的论证说明了:如果不可区分是必要的,那么它不是充分的。在其论文中,威廉姆森教授考虑的是以下问题:同一能否是这样一种关系,其中不可区分是必要的,但接近于充分?威廉姆森教授指出,同一不仅是传递的,还是对称的(如果性质x与性质y相同,那么性质y与性质x相同),自反的(性质x与性质x相同),进而同一是等价关系(即自反、传递和对称的关系)。那么,问题就变成了:感知到的性质的同一性是一种等价关系,不可区分性能否是这种关系的必要且接近于充分的条件?用外延的术语来讲,这个问题的肯定回答可以表达为:在不可区分的所有等价关系中,同一关系是这些等价关系中极大的(maximal)。威廉姆森在论文中,通过使用集合论中的选择公理证明了不可区分的所有等价关系中存在这样一个极大的等价关系;并且,如果不可区分是非传递的(non-transitive),它包含的要比这样一个极大等价关系要多(进而威廉姆森教授猜测这并不是唯一的答案)。
这是威廉姆森教授在哲学领域所做的第一个严肃的研究。对于这个问题,他写成了一篇论文。在论文中,他将这种方法应用于其他哲学问题,如时间的同一性定义问题(通过物理或心理连续性)等等。在他将论文投到美国《哲学杂志》(Journal of Philosophy)时,收到了该刊的修改-再提交(revise-and-resubmit)的回应,要求对哲学中的重要性进行更多的说明。但由于不了解投稿相关流程,还是本科生的威廉姆森教授将其理解为拒绝。在十年之后,他回想起了这篇论文。经过修改和再次审阅后,最终,该论文发表在1986年的Journal of Philosophy上。
接着,威廉姆森教授从认知逻辑(epistemic logic)中解释了不可区分性及其重要意义。可区分是如下定义的:区分Q事物的性质x和性质y,意味着激活(activate)关于Q的知识,例如一个人通过视觉知道Q的性质x和Q的性质y是不同的。而如果不能激活知识,例如一个人只知道Q的性质x和性质y相同,那么性质x在Q中与性质y不可区分。接着,他对不可区分的性质进行了说明。不可区分性是自反的,即 ◇[Q(x)=Q(x)]。这是因为Q(x)=Q(x)是定理,而且,如果A是定理,那么◇A是定理;同时,不可区分是强自反的(Strong reflexivity),即Q(x)=Q(y)蕴涵◇[Q(x)=Q(y)]。这意味着如果x和y在颜色上是同一的,那么你不可能知道它们在颜色上是不同一的,尽管你可能一致地相信它们是同一的。这个显然有说服力的命题说明了以下事实:不可区分关注的是知识,而不是信念。而不可区分在认知上的重要性则为选择知识优先的认识论原则提供了理由;同时,不可区分性还是对称的,即 ◇[Q(x)=Q(y)]蕴涵◇[Q(y)=Q(x)],和非传递的,即◇[Q(x)=Q(y)]和◇[Q(y)=Q(z)]不蕴涵◇[Q(x)=Q(z)]。此外,威廉姆森教授还就不可区分的应用范围问题进行了讨论,例如生物学中两个物种可以杂交是否意味着它们是同一个物种,以及涉及时间和可能世界的语言同一性问题等等。
在讲座的第二个部分,刘晓飞教授对威廉姆森教授的讲演做了评论和提问,后者做了回应。刘晓飞教授提出如下问题:认知逻辑中的不可区分的主体究竟是给定的,还是普遍的;不可区分的强自反性的逆否命题似乎涉及主观性,进而无法成立,例如我们可以说一个人知道波和粒是不同的,即便波和粒实际上是同一的;知道(know)是否需要真值(truth)作为必要条件,因为在中文语境中许多人认为这是不需要的,对于分析哲学来说,这是否会造成学习哲学的障碍;在研究过程中,年轻学者是应该聚焦于小问题还是关注大问题,是优先在优秀期刊上发表论文,还是写书和出版著作。
威廉姆森教授回应道,认知逻辑中的一个人是固定的给定环境中的主体,不涉及普遍化;不可区分的强自反命题的逆否命题的意思是,如果某个物体的两个性质必然不可区分,那么它们是不同的性质。这个命题是可以接受的。而我们认为某些东西不可区分的原因是那些仅仅是我们认为的东西,进而可能是错误的。而必然意为着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对于知道与真值条件的问题,威廉姆森教授认为在英语中也用知道表示猜测,例如“许多年前人们知道地球是平的”,很多学生在刚开始学习时也会无法接受一些命题。这种问题是普遍的。然而,在习惯中,知道(know)意味着正确的答案(real answer),而不仅仅是意见(opinion)。最后,威廉姆森认为年轻学者应当先写文章,在对某些领域有了充分理解后,再考虑写书。
威廉姆森教授回应后,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的陈波老师就莱布尼兹律可能与日常经验不融贯和个人在时间中的同一性问题进行了提问;威廉姆森教授指出,在考虑时间同一性问题时,需要考虑时间指称(time reference)。如果考虑到时态,矛盾就不会出现。同时,与不可区分相关的讨论并不涉及通过时间片段定义个人,以及随之而来的问题。因为“在时间t0是小的(being small)”只是这个个体的谓词(predicate),并不意味着个体的同一性是通过所有时间片段的总和定义。最后,威廉姆森回应了直播间的听众的问题,即这样的研究是否会面临分析悖论(paradox of analysis),即概念分析是否是无意义的。威廉姆森教授认为概念分析是有价值的,因为概念分析可以帮助人们理解概念的含义(而人们之前可能对此并不了解);同时,概念分析不是哲学应该做的全部,而应该只是其中一小部分。
最后,陈波教授对威廉姆森的讲座表示感谢,威廉姆森的系列讲座第二讲圆满结束。
(编辑:邓莉萍 审稿:严璨、吴昕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