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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长墀:论权威的柔弱性——一种现象学视角下的考察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03-11

【摘 要】自启蒙时代以来,权威概念受到了极大挑战,在人们的观念中也淡薄了。在自然主义的理论中,权威被看作是某种衍生性的东西或某种要消失的东西。在笛卡尔和帕斯卡的哲学中,权威与意志概念之间有着本质关系,他们揭示了权威在本源性上具有神圣的特征。在克尔凯郭尔和《圣经》的文本中,真正的权威是神圣权威,其根本特征是完全抛弃权力和武力,因此具有柔弱性。个体应该在处理神圣权威与世俗权威的关系中成为自己,同时也使神圣权威成为真正的权威,使世俗权威回到自己的相对地位。

【关键词】 权威;权力;柔弱性;意志;神圣性


近代以来,权威(authority)概念受到严重挑战,反对权威几乎成了现代人的共识。关于权威的观念也被边缘化。权威是一个过时的概念吗?什么是权威?我为何要服从权威?我服从的权威是什么样的权威?权威与我有什么本质关系吗?本文首先考察近代以来自然主义视野下的权威,进而论述权威与意志之间的关系,然后讨论真正的权威与权力的本质区别,最后论述个体如何在与神圣权威及世俗权威关系之中成为自己,同时也使得权威自身显现出来。

一、自然主义视野下的权威

权威表现在多个方面,政治和国家权威是我们很容易想到的。英文报刊用authority来指执法或行政机关时,这个词通常既有权威的含义,也有权力的意思。权威或权力两者之间具有某种内在的联系。人们或许认为,权威等同于权力,或依赖、来源于权力。比如,美国媒体经常把总统形容为世界上最有权力的人。当然,资本主义国家总统的权力与封建制度下国王的权力有一定的区别,这种区分主要表现在量上而不是本质意义上,然而二者都是在人的意义上来理解权威和权力的。

现代科学的一个核心概念是力(force),现代哲学中类似的概念是力量或权力(force or power)。power这个词既可以指“力量”,也可以指“权力”。实际上,物理学上的“力”的概念在政治上就是“武力”(force)。power或者force既具有科学上的含义也具有政治上的含义。要理解现代社会中的权威概念,必须首先理解权力概念。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中文翻译无法体现power同时包含“权力”和“力量”的含义,而在近代西方哲学中,power同时具有这两个含义。在现代政治语境中,我们经常把权力称为权威,以权力的概念来理解权威。

霍布斯的一个根本假设是,所谓的自然权利就是每个人拥有这样的自由——他按照自己的意愿运用自己的力量(权力)来保全自己的生命或本性。其结果是,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判断,利用自己认为的最好的手段去做任何事情。依据这个假设,每个人对所有的事物都拥有权利,只要他认为可以保护自己的生命,任何手段都可以运用,甚至利用或占有他人的身体。权力就是实现权利的手段。具体来讲,什么是权力呢?《利维坦》第十章围绕着权力概念,霍布斯讨论了许多与之相关的其他概念。权力就是手段,是获得某种利益的手段。只要是有利于保持生命的手段都是权力;财富、成功、声誉、和蔼、口才、高贵出身、仪容、科学、公共事业的技艺等,都是权力的形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体现在是否被视为有价值,也就是是否值得尊重。这种评价的标准就是看其是否对我有用。服从一个人就是尊重他,如果没有任何权力或力量可以帮助他人或伤害他人,那么他就不会得到尊重。因此,不服从就是不尊重或轻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看对方对自己是有益还是有害服从别人是因为对方可能会帮助自己或伤害自己。这是力量或权力的较量。凡是可以增加权力的都是值得尊重的,比如,“富有是值得尊重的,因为这就是权力。而贫穷就不值得尊重”。所有的事物都以权力来衡量,在国家产生以前,“海盗或劫匪并没有被看作是有失荣誉的人”。权力不仅仅是个体的,还是集体的。国家就是最大的权力,因为它是联合多数人组成的最大的权力。

国家的权力是如何形成的呢?在《利维坦》第十六章,霍布斯区分三个概念 :代理人(actor)、授权人(author)、授权(authority)。代理人是受授权人委托而说话或行动的,他按照授权人的意图来言行,因此是代理他人来行使权力。授权人对于代理人而言具有真正的权威,代理人必须服从授权人的命令。“正如拥有的权利被称为占有,做出任何行动的权利就是权威。因此,权威被理解为做任何行为的权利”,依据权威行为就是根据某人的权利的委托或许可来行动。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下,如果人人都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利益行动的话,就必然陷入人与人之间的战争状态,那样不仅无法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也无法抵御外来侵略,甚至他们还会互相伤害。因此,需要一个“谋求共同利益的共同权力。要建立这样一种能抵御外来侵略、制止相互侵害的共同权力,以便保障大家能够通过自己的辛劳和土地的丰产为生并生活得很满意,那就只有一条道路:把大家所有的权力(power)和力量(strength)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能够通过多数的意见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的多人组成的集体”。在第十六章的开始,霍布斯讨论了person和actor的关系,认为二者是一样的:person是面具,是演员和代理人。因此,国家就是一个person,即代理人,代表多数人的意志。“每一个人都是授权人”。国家作为代理人的统一体体现的是多数人的意志。人与人之间签订一个协约,把他们自己的意志和判断等同于一个人的意志和判断,这个人就是一个人格化的真实统一体。“其方式就好像是人人都向每一个其他的人说:我承认这个人或这个集体,并放弃我管理自己的权利,把它授予(authorize)这个人或这个集体,但条件是你也把自己的权利拿出来授予它,并以同样的方式承认它的一切行为。”国家就是妥协的产物,它是一种代理人的角色,体现的是自然人的权利和权力。国家是被授权的,即国家的权威来自自然人之间的协约;国家的权威来自自然人 的授权。这种协约不是君子协议,而是有武力保障——“没有武力,信约便只是一纸空文,完全没有力量使得人们得到安全保障”。“因为根据国家中每一个人授权,他就能运用托付给他的权力和力量,通过其威慑组织大家的意志,对内谋求和平,对外互相帮助抗御外敌”。臣民对国家的敬畏(awe)是对公共权力的畏惧。这种“敬畏”更多的是畏惧,是受外在武力胁迫的结果。

在霍布斯的哲学中,国家对于臣民的绝对权力是一种衍生性的,国家的权威来自臣民之间的协议和权利,是臣民保护自己的工具,是被自然人授权的。国家的权威是臣民把自己的权力让渡出去的结果,为的是保护自己的自由权利。因此,在霍布斯哲学中,国家的权威仅仅是个体权力的一种代理工具。国家的权威就是面具,是个体权力的面具或代理。国家的权威作为个体权力的让渡,是有条件限制的,与国王的权威相比是一种抽象的存在。国王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他不是面具,他本人因为社会地位而具有权威,国王的权威对于臣民而言是绝对的,他的权威不是来自臣民。尽管如此,国王的权威也需要武力或军队来维护。总之,没有权力或武力的保护,无论是现代国家的权威还是国王的权威,都很难存在。因此,世俗权威在本质上与权力很难区分。

恩格斯给出了关于权威的另外一种自然主义解释。在《论权威》一文中,恩格斯认为,权威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其存在、作用和消亡是依据社会经济基础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基础的经济关系使得人们的联合活动越来越复杂化。“联合活动就是组织起来,而没有权威能够组织起来吗?”如果说自然界有自己的规律的话,自然力对人而言,就是一种“真正的专制”;人的生产力同样拥有“权威”,如“蒸汽权威”。“大工厂的自动机器,比任何雇用工人的小资本家要专制得多”,“想消灭大工业中的权威,就等于想消灭工业本身”,“生产和流通的物质条件,不可避免地随着大工业和大农业的发展而复杂化,并且趋向于日益扩大这种权威的范围”。权威在生产领域就如自然力一样,是产品生产和流通不可或缺的核心组织环节。恩格斯把权威等同于组织管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不是任意确定下来的,而是生产关系的要求。船长或厂长的权威来自物质生产关系,是某种物质力量的体现。生产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是大工业生产线中的“工具”,是为生产力服务的。这种权威,虽然涉及人的意志,主要是某种力量,但非常类似自然力量,管理者仅仅是在传递某种不可抵抗的生产力,扮演生产链条中的一个角色。恩格斯认为,权威依附于生产力的发展,在将来社会条件成熟时,权威会消失。

恩格斯在文章最后提到另外一种权威,即国家和政治权威。“革命无疑是天下最权威的东西,革命就是一部分人用枪杆、刺刀、大炮,即用非常权威的手段强迫另一部分人接受自己的意志。获得胜利的政党如果不愿意失去自己努力争得的成果,就必须凭借它的武器对反对派造成的恐惧,来维持自己的统治”。如果说生产流通领域的权威类似自然力的话,那么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权威的典型体现就是权力和武力。

恩格斯说,权威“是指把别人的意志强加于我们;另一方面,权威又是以服从为前提的”。权威就是一个意志服从另外一个意志。在自然界中,物体之间的关系是作用与反作用的纯粹的物质力量关系,它们之间不存在服从的关系。自然界对于人不构成任何权威或专制,因为自然界没有意志可言。当人违背自然关系的规律时,人遭受的不是权威的惩罚,而是自然规律的惩罚。这恰恰说明,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可以随着人的意志而改变的。自然物之间就不存在任意改变的可能性。权威是以服从为前提的,但是,权威还意味着不服从,甚至反抗。这在自然界是不可想象的。

霍布斯在第十七章末尾说,君主权力(sovereign power)可以通过自然力量(natural force)的方式获得,也可以通过政治协议的方式获得。关于自然力量的方式,他举的一个例子就是父母可以使他的孩子们服从。但父母的权威是通过自然力量获得的吗?身体残疾的,或者智力平庸,或者年老体衰的父母对子女就没有权威了吗?父母的权威恰恰不是来自自身强大的自然力。人们容易把权威 与权力或武力混淆起来,主要原因是对于权威自身的本质特征遗忘了,或者说,近代社会以来,权威被遮蔽了。

二、权威与意志

霍布斯在《利维坦》第十二章的开篇第一句话就是,“人生而平等”。同时,他认为,一个人对所有的事物都拥有权利,包括占有他人的身体。权威是如何产生的呢?国家作为个体权力的代理者,仅仅是个体的工具而已,它的权威来自个体权力的让渡。对于霍布斯而言,国家的本质就是一种权力,代表的是多数人的权力或意志,是对个体的权力的限制。国家如何使得臣民对它有敬畏呢?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一个人尊重或敬畏另外一个人,这是因为那个人对自己有帮助或者会伤害自己,可见,权威是基于权力或力量的较量产生的,是恐惧的产物。国家作为大家协议的结果即代理人,它的本质就是权力或武力。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个体不可能对国家产生真正的敬畏。

权威就其自身而言,是要求一个意志对另外一个意志无条件地服从。国家的意志是协议的产物,个体对国家的服从是有条件的。当霍布斯说,每个人对所有的事物都有权利的时候,这里实际上包含着个人的意志问题。当他试图说明为什么蜜蜂、蚂蚁等动物无法建立政治社会的时候,他给出的几个理由(比如人的嫉妒和恨,人希望获得他人的认可,人都认为自己比别人更能够治理国家等),归结起来就是对各种权力的追求,本质上是个体意志的体现。霍布斯仅仅描述了他观察到的人与动物的区分,比如,动物不能够区分伤害和损害,动物之间的一致性是自然的,而人之间的一致性是通过协约达成的,是人产生出来的。动物与人的根本区分在哪里呢?这里,霍布斯已经触及这样一个根本问题,即人不是自然的一部分。对一张桌子的损害,不会造成任何伤害,而对动物和人则会造成伤害。但是,动物与人又不一样,动物不会因为身体的伤害而涉及法律纠纷。仅仅在自然主义的角度下,人的身体才被看作是物体,而事实上,人的身体与物体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分。这里,我们仅仅讨论与权威紧密相关的两个概念:意志和敬畏。动物与人的一个根本区分就体现在人具有意志。当霍布斯说,人对所有事物都有占有的权利时,人为了自己的生命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手段或权力时,已经涉及人的意志问题。

帕斯卡说,人是“思想的芦苇”:“我不在空间中寻找我的尊严,而是必须从对我的思想的支配中寻找。即使我拥有很多世界,我也不增加多少。因为空间,宇宙包围、吞没了我,犹如吞没一个原子;因为思想,我把握了世界。”帕斯卡的意思是,从物质世界的角度看,人与原子没有区分,但人不仅可以理解整个宇宙,还不会因为拥有世界而改变自身的本质。人的本质在自然世界之外,那就是思想。关于人的意志,帕斯卡说:“算术的机器所产生的效果比所有的动物的行为都更接近思想。但是,它不会让我们赋予它意志,就如动物没有意志一样。”帕斯卡好像预料到了人工智能。在思维方面,计算机可以接近思想,但是,计算的思维不是人的根本特征。意志不是自然的产物。霍布斯、恩格斯都谈到了意志,但没有对意志的本质进行追问。

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集》的“第四沉思”中说,尽管人在理解力上是有限的,但“仅仅是在意志力或选择的自由”方面,人才体验到自身没有被更大的能力所超越。正是因为意志力,人们认为自己在某种方式上拥有上帝的形象或与上帝具有相似之处。尽管上帝在知识和力量上无比巨大,覆盖的范围是无限的,但“在本质上和严格的意义上,似乎(上帝的)意志并不比我的意志更伟大”,“这是因为,意志力仅仅在于我们做或不做某事的能力(也就是肯定或否定、追求或避免);或者更准确地说,它仅仅在于这样一个事实,当理智提出某种东西需要被肯定或否定、被追求或避免时,我们清晰地感到自己不被任何外在力量所决定”。对于选择无动于衷,也是自由,不过这是最低程度的自由。意志就是选择的自由,尽管人们在知识和能力上非常有限,但这不影响人们的选择能力。笛卡尔认为,人的理解力和意志力都是上帝赋予的,就它们自身而言不会产生错误。上帝不会赋予人犯错误的意志力或理解力。人的错误是意志的无限与理解的有限之间的不平衡造成的。“不是把它(意志力)限制在(与理解力)同样的界限内,我把它应用到我不理解的事情上”,这样人就很容易“从什么是真的和善的事情上偏离,这就是我的错误和罪的根源”。由于意志力对自己是否超越了理解力的问题不关心,意志力很容易偏离真理和善。也就是说,当意志作决定与选择的时候,完全依赖自己,把自己作为行动的尺度。意志的这种盲目性是错误的根源,这一点容易理解。但是,笛卡尔还说,这也是罪的根源,为什么呢?意志为何不把自己局限在理解力的范围之内呢?无限的意志力为何不屈服于有限的理解力呢?笛卡尔特别强调,人不能够抱怨为何上帝赋予了人们有限的理解力,因为被造的理解力(created intellect)就其本性而言就是有限的,这是上帝的礼物。与被造的理解力一样,人的意志力虽然是无限的,与上帝的意志力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但它也是被造的,是上帝的礼物。就意志力的选择而言,人类的意志力与上帝的意志力无异,可是,人类的意志力的被造性与上帝意志力的创造性之间的区别是人类不可逾越的鸿沟:上帝的意志可以创造任何事物,而人的意志力仅仅是选择的自由。依据笛卡尔的文本,我们可以得出下面的推论:人的意志力不仅不满足于自己的知识和行动能力的局限范围,而且也不满足于自己的被造性。这里有两种意志力之间的冲突或矛盾:人的意志力和神圣意志力。罪的根源就在于此。在“第四沉思”最后的部分,讨论上帝为何给予人这样的理解力和意志力时,笛卡尔首先表示,人没有理由或权利去抱怨,人们应该感谢上帝,上帝不亏欠人类任何东西。人对于上帝希望人在这个世界上扮演的角色不应该抱怨。可见,笛卡尔的意思非常明确:尽管人不理解人所是的样子和神圣意志,但人没有任何权利和理由质疑上帝。人应该感谢和服从上帝的权威。这样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人在上帝的权威面前只能无条件地服从。而在霍布斯哲学中,臣民对国家的服从是有前提和条件的,对国王的服从也是有条件的:人们完全可以离开国王的领地,不服从他的权威;而对上帝的权威,人类无法逃避。

笛卡尔关于人类犯错误和犯罪的理论,给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启示:如果说,上帝赋予了人正确的理解力和意志力,而人的意志力与上帝的意志在严格的本质意义上是一致的话,那么,人类想不犯错误或犯罪,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把自己的意志与上帝的意志统一起来,把上帝的意志作为自己的意志,因为无论在任何其他的完美性(比如理解力和认知能力)上,人都无法与上帝等同。人只有把上帝的选择看作是自己的选择,才是最可靠的、坚不可摧的保障。

而在现实生活中并非如此。帕斯卡说,到目前为止,在判断什么是善的问题上,“我们把自己的意志作为法则”。而人们需要做的是,“让我们现在接受上帝的意志,他所意愿的任何事物对我们而言都是善的和正确的,而所有他不意愿的都是不好的”。在笛卡尔哲学中,人的无限的意志力与 有限的理解力之间的张力使得人们感觉到任何一个选择都如同面临深渊,不可避免地对自己的判断力产生怀疑。认知上的错误对于人而言是偶然性的,不会涉及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问题,比如,是否掌握一门知识对于一个人而言不涉及他的本质。但道德上的选择却触及人的自我,道德上的恶是永远无法消除的,比如,杀了人就永远就是谋杀者。因此,在善恶问题上,以上帝的意志为人类的意志,这既是道德上的正确选择,也选择了对于道德正确的保障。

这里有必要简单对比一下霍布斯的利维坦与上帝。霍布斯在第十七章谈到国家的诞生时说,“这就是伟大的利维坦的产生,或者,以更尊敬的方式说,是‘有朽的神’(mortal god)的诞生,在不朽的上帝之下,我们把我们的和平和抵御归功于它”。霍布斯也注意到,国家作为人造物与真正不朽的上帝之间有根本区分:一个是时间性的,没有真正生命;而另外一个是无限的,有生命的。可见,即使霍布斯也认为,上帝创造了人,而人创造了国家,权威就其自身而言应该是高于人,而不是低于人。霍布斯认为,人与动物不同,人追求荣誉和尊严,希望得到他人的肯定,从而产生了嫉妒、仇恨以及战争。如果把霍布斯和笛卡尔的观点结合起来看,我们可以说,由于每个人的意志都是无限的,对所有的事物都宣称所有权,包括他人的身体,因此人与人之间必然产生冲突,不会产生敬畏感。国家作为公共权力是个人保护自己的手段,它的产生起源于恐惧,它的运作也是建立在恐惧的基础之上,人们自然对国家也不会有真正的敬畏。既然人创造了国家,人也可以消灭国家。但是,上帝不同,上帝不是人创造的,相反,人是上帝创造的。人会不会自动地服从上帝的权威呢?未必如此。人的意志的无限性,人希望统治和占有一切的意志和意愿,会导致嫉妒和仇恨, 正如笛卡尔所说,这是人的有罪性的根源。人希望成为上帝。当人的自由意志忘记自己的被造性,希望与上帝的意志平等时,就是对上帝的权威的反抗,这就是原罪。

这里有一个根本问题:人服从上帝,是不是因为上帝无所不能和无所不知呢?或者说,人是不是因为畏惧上帝的惩罚而服从上帝呢?答案是否定的。上帝的权威不是来自他无所不知,也不是因为人们畏惧他的惩罚。上帝作为权威就是权威自身,这与人类权威是有本质区别的。人服从上帝的权威,这种服从不是必然的,人的意志也会不服从甚至反抗上帝的权威或意志。对于权威的服从是没有任何前提,是无条件的——要么服从,要么反抗。上帝的权威正是在人类无条件的服从之中显现出来。根据克尔凯郭尔的观点,严格来讲,只有上帝才是真正的唯一的权威。下面,我们看看克尔凯郭尔是如何论述权威的。

三、神圣权威的柔弱性

人类生活并非是完全被权力和武力所统治。克尔凯郭尔认为有两种权威:世俗权威和神圣权威、时间性权威和永恒权威。但是,严格意义上讲,只有一种权威,即神圣权威。

我们应该避免混淆权威与其他概念。权威作为权威是如何显现的呢?这是一个现象学的问题。根据克尔凯郭尔的观点,即使在人类生活中,我们也能够感知到权威自身的独立性。在封建时代,臣民对于一个国王是不是天才或有没有才能(包括统治才能)是不能询问的,更不能认为,只在他有才或者有德时才服从他,“因为这个问题本身就包含了对屈服于权威的怀疑”,“比如,一个警官, 无论他是一个流氓还是一个正直的人,只要他在执行公务,他就有权威”。权威与人的才能和道德是无关的。一个人对自己父亲的服从不是以父亲的才能或道德为前提的。如果把父亲的德与才作为前提,这是不敬。即使在现代工业生产流程中,管理人才也不是因为他们的技术或管理才能而具有权威,而是因为他们的职位。一个父亲在家里对于儿子有权威,但当父亲是作为舰长的儿子的下属时,儿子在军舰上对父亲就有权威。政府机构具有权威性,无论它的职员是否有才能或道德。同样,人不是因为拥有知识而具有权威:科学家很快会被他的学生在知识上超越,但是,科学家仍然被学生所敬畏,这种敬畏不是因为知识,而是因为某种权威性。权威独立于人的社会地位、知识、才能和道德品行。权威作为权威不依赖其他因素。不过,世俗的权威有两个根本特征:一是短暂;二是需要物质性的保障才能得以实行。如果一个臣民在天堂里遇到他在世时的国王,他不会再服从他。世俗权威不仅在时间上有限,其范围也有限,比如一个官员或国王的权威仅仅在一定区域有效。世俗权威的另外一个显著特征是,“作为一个法则,权威是通过物质性的权力被认出的”。如果有必要,国王可以物质性的东西来保障或证明他的存在,比如用军队、警察或者其他的象征性物品(权杖、手印、戒指等)来显示自己的权威。因此,世俗权威不仅是短暂的,而且经常通过权力等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因此,我们可以说,权威在这个世界上以某种形式呈现,但是,它既不等同于某个人,也不等同于人所拥有的某些特性。权威具有某种与这个世界相分离的特征。

克尔凯郭尔认为,上帝才是神圣权威。作为上帝的使徒的人所具有的权威也是神圣权威。使徒不是因为自己生而具有的才能或德性而成为使徒,也不是因为作为人类的一员而成为使徒。使徒不是自己在说话,他是代表上帝或基督来说话,是上帝或基督在世上的代理人。仅仅作为人,他本身没有任何权威。使徒的职责仅仅是传达上帝的信息,因此,使徒与国王不同,他不会要求人必须服从。使徒会说:“我不能,我不敢强迫你去服从,但是,通过你的良心与上帝的关系,我使得你对于我所宣告的来自上帝的启示的教义有永恒的负责关系,因此,我是以神圣的权威来宣告的。”使徒不会强迫人们服从上帝的权威,上帝也不会强迫人们服从。“上帝不会以这种方式服务于人类,给他们提供物质上的确定性,从而保障使徒是使徒”,上帝不会以任何物质的形式来证明使徒是使徒,不会用权力或武力来证明或保护一个使徒。“为了证明一个使徒是使徒而用物质的确定性,这是荒谬的,就如用物质的确定性来证明上帝的存在一样荒谬,因为上帝是精神”。由于上帝和人之间具有永恒性的本质上的区分,当上帝指定一个人作为他的代言人,从而让其拥有神圣权威时,就上帝赋予他的职责而言,这个人与其他人的关系不是一个人与另外一个人的关系,这个人是以上帝的神圣权威来说话的,他的权威是永恒性的。如果一个使徒(代表上帝)和一个人说出同样一句话,使徒是以神圣权威来说的,而那个人没有任何权威。人们与使徒的关系是信仰的关系,使徒无法用物质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是使徒:“如果他能够以物质的方式证明自己是使徒,很简单,他将不是使徒。除了他自己的言语,他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自己。”克尔凯郭尔说,假如有一个使徒,他在世界上拥有很大的权力和影响,如果他行使世俗的权力,那么他将因此而放弃自己的事业。这是因为,利用权力使得他把自己的努力与世界上其他人的努力等同起来,而作为使徒,其本身的使命是一个悖论的异在性,即异于这个世界,他仅仅因为神圣权威自身而存在。他的神圣权威永远不会改变,即使在这个世界上被作为泥土踩在脚下。

上帝的神圣权威在于上帝就是权威自身,而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是国王还是国家都不可能与权威等同为一。当使徒被赋予了传递信息的使命时,他的任务不是来认知或理解上帝的信息,而仅仅是以上帝的神圣权威向世人宣告上帝的信息。使徒所宣告的话语是信仰的对象,不是理解的对象,因为上帝作为永恒者是超越了人类理解力的。而且上帝没有责任和义务为人类解释他给世人的教诲。如果试图让上帝或他的使者来证明自己的身份,给出自己的权威的依据,这就如同在面试帝,用人类有限的理性来判断上帝无限的智慧,这等于把人看作考官,而把上帝和他的使者看作应试者。这已经是渎神的行为和思想。对于上帝或他的使徒所宣告的信息,人类只能无条件地信仰。

因此,神圣权威作为永恒的权威与这个世界上的时间性存在在本质上是相异的,是冲突的,它绝对不会用世俗的权力来证明自己。克尔凯郭尔认为,这个世界不能容忍神圣权威的存在:备受尊重的公众、权力成瘾的民众,都希望消除使徒的存在。可以肯定的是,使徒完全是为了其他人而被派到这个世界上的,但无论是民众还是备受尊重的公众,他们都不是使徒的主人;只有上帝是他的主人。“使徒是永恒的神圣权威来命令民众和公众的人。”人类排斥使徒是因为排斥神圣权威,排斥上帝。这种排斥和冲突在《圣经》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比如,在“马太福音27”中,我们看到,基督被祭司和巡抚领导下的民众钉在十字架上。巡抚的士兵往基督的脸上吐唾沫,还嘲笑他。当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路过的人们还讥笑基督:“‘你这拆毁圣殿,三日又建造起来的,可以救自己 吧!你如果是上帝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 ’祭司长和文士长老也是这样戏弄他,说,‘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我们就信他。他依靠上帝,上帝若喜悦他,现在可以救他;因为他曾说:我是上帝的儿子’。那和他同钉的强盗也是这样地讥诮他”。来自不同阶层的人的嘲弄、讥笑和讽刺,说明了基督与这个世界的冲突。他们嘲笑基督为何不能救自己下来以便证明自己是上帝的儿子。然而,基督不会用这个世界的物质性方式来证明自己是神圣权威。相反,面对这个世界的权力和武力,基督或上帝反而显得束手无策,呈现出一种柔弱性。在世俗的眼里,神圣权威几乎是不存在的。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完全忽视神圣权威呢?在“马太福音25”的“万民受审判”一节中,我们看到,人们都要接受最后的审判。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在神学上,这是基督为人类赎罪,他希望通过自己的死来洗掉世人的罪恶。这并不是说,人们在这个世界上的行为无关紧要。如何对待基督,如何对待上帝,是进入永恒惩罚或永恒生命的依据。那么,在这个世界上,人类如何服从上帝的权威呢?人和上帝或基督如何发生直接关系呢?在“马太福音25”中,基督说:“我饿了,你们给我吃的;我渴了,你们给我喝的;我成为陌生人,你们欢迎我;我赤身裸体,你们给我衣物;我得病了,你们照顾我;我进监狱了,你们看望我。”众人问,我们什么时候这样对待你了?基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他的意思是:你们以我说的那些方式照顾人类中最弱势的群体,就是在照顾我。这里,他特别提到,关心和照顾穷人、陌生人以及社会边缘人,就是照顾他们的吃喝等,就是关心他们饥饿冷暖,就是照顾他们的肉身。

基督在被钉十字架时,备受折磨,经历了肉体的痛苦。肉身在基督教里具有核心地位。人的肉身的快乐和痛苦包含不一般的意义。“马太福音26”中,基督把面包和葡萄酒作为自己 的身体和血液,人的身体与基督的身体的关系不是比喻性的,而是一种内在的联系。人的肉身具有神圣性,因此,如何对待穷人、陌生人等,关心他们生死疾苦,就是如何对待神圣权威。对神圣权威的服从就是服务人类的弱势群体。

四、神圣权威、世俗权威与个人

世俗权威不仅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是有限的,而且,没有任何人或组织可以把自己等同于权威自身。世界上之所以存在权力和武力,就是因为个人有不服从世俗权威的行为。世俗权威用物质性的存在来证明自身的存在。但是,它的存在是短暂的,是相对的。在前面我们看到,霍布斯告诉我们服从国家是有条件的,因此,个人对于世俗权威的服从不是无条件的。既然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组织之中,那么个人与两种权威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首先,个人服从他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权威。个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文化、语言、经济、政治、民族、法律制度之中。作为社会的一员,个体应该服从他所在的社会的权威,比如,个人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向国家纳税等。个体生活在其中的社会总和可以被称作“现有秩序”。从一个国家进入另外一个国家,个体就应该服从当地的法律和制度,还应该尊重当地的民俗等社会习俗。个体就其作为所谓的自然人而言,他是没有理由不服从现有秩序的权威的。对于现有秩序的反抗是一种恶的形式。苏格拉底在《克里托篇》(Crito)里认为,即使城邦和法律被人利用而把他错判为死刑,他也 不能出逃,因为出逃就是对法律根基的毁灭。人可以依据正义的原则对法律等制度提出修改,但当个人与现有秩序发生冲突时,个体应该服从现有秩序。

其次,个体不仅仅是社会中的一员,他与神圣权威的关系超越了他与世俗权威的关系。这也就是克尔凯郭尔所说的个体的内在性与外在性的问题:个体的内在性不是个人的自然心理而是个体与上帝的关系,而外在性是一个人在一定的伦理生活(黑格尔意义上的)中对自我的理解。在面对世俗权威和神圣权威时,个体面临着非此即彼的选择:要么绝对服从神圣权威而把世俗权威相对化,要么绝对服从世俗权威而失去与神圣权威的关系。克尔凯郭尔举例说,在基督时代,犹太教是通过文士和法利赛人表现出来的,是对现有秩序的自满和自我神化。“外在的与内在的完全成了可通约的,如此完全一致,内在的完全被丢掉了。这种可通约性与一致性明确指示着现有秩序在自我神化 的过程之中”。他认为,黑格尔哲学就是对现有秩序的神化。当神圣权威与世俗权威冲突时,它表现为个体与世俗权威的冲突,这种冲突不是个体作为个体(不是个体作为人类中的一员)与现有秩序发生冲突,而是个体在与神圣权威的关系中对世俗权威自我神化的挑战。当个体不服从现有秩序时,现有秩序认为自己被冒犯了,因为现有秩序常常有这样一种倾向,即认为自己总是高于每一个个体。也就是说,现有秩序不承认在其之上有更高的权威。克尔凯郭尔说,现有秩序的神化“是对于上帝的持续反抗,是不断地反叛”。现有秩序的神化是人类懒惰的世俗精神状态的发明,它希望停止下来,幻想现在就是完全的和平与安全,“现在,我们已经到达了最高阶段”。个体与世俗权威的冲突的唯一正当理由就是以神圣权威的名义对世俗权威自我神化的挑战。世俗权威的确高于个体,但当面对神圣权威时,世俗权威与个体一样,都必须服从神圣权威。

神圣权威对个体与现有秩序的命令不是通过权力或武力来实现的。现有秩序——正是因为它是这个世界的,是时间性的,是短暂的——对个体的命令常常伴随着权力和武力。权力和武力实际上也是世俗权威的相对性的典型表现,因为当你用武力或权力使他人服从自己时,已经在先地表明自己的有限和无能。而神圣权威不同:“每一个人都应该生活在恐惧与战栗之中,同样地,也没有任何一个现有秩序可以从恐惧与战栗之中豁免。恐惧与战栗表明,我们在不断成长;而且,每一个人, 与一代人一样,都应该意识到自己处于不断地生成之中。恐惧与战栗表明有一个上帝——这是所有 人和所有现有秩序都时时刻刻不能够忘记的。”克尔凯郭尔的意思是,当人站在上帝面前时,面对 着神圣权威,心里应该是充满着恐惧与战栗。恐惧与战栗表明,在永恒的上帝面前,人,无论是个体还是集体,都意识到了自己的原罪。面对世俗权威的恐惧是对权力或武力可能给肉体带来的痛苦的畏惧,而面对神圣权威的恐惧与战栗是对自己的罪恶深切体会和可能的永恒惩罚的担忧。在上帝面前,人作为有罪者低下了自己的头。这是两种不同的恐惧:一种是时间性的;一种是永恒性的。

无论是个人的还是集体的傲慢都会使人们意识不到上帝的存在,傲慢遮蔽了人们的眼睛,但消除不了人们的罪恶。现有秩序的原罪就在于:“现有秩序希望成为这样的整体,即不允许任何东西超出自己,它把任何个人都置于自己之下,对屈服于自己的个体进行评判。”现有秩序希望自己就是上帝,对任何宣称高于自己的行为都不能容忍,都认为是冒犯。“现有秩序的神化就是对所有事物的世俗化”,“但最终,与上帝的关系也被世俗化了”。而个人与上帝的关系恰恰就在于对现有秩序的悬置。个体在与上帝的关系中,“在无条件服从中,以无条件服从,通过被迫害,通过遭受痛苦甚至死亡,悬置现有秩序”。个体对上帝的无条件服从是对现有秩序神圣化的反抗,而这种反抗往往带来的是被迫害,遭受痛苦或死亡。这恰恰证明现有秩序的无能和极限:当现有秩序对个体的肉身进行迫害和压迫时,甚至施加酷刑时,它自身的相对性就被完全暴露出来了。

克尔凯郭尔说,当个体反抗现有秩序时,他不是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他实际上是使上帝成为上帝,同时使得他自己成为一个人”。用现象学的术语说,当个体对神圣权威无条件服从而对世俗权威进行悬置时,个体实际上是使上帝显现出自身,也使世俗权威作为相对的东西显现出来,而个体因为与上帝的绝对关系和与这个世界的相对关系从而成了真正的个体,具体的个体。

结 语

霍布斯和恩格斯关于权威概念的自然主义理论,存在着对权威的根本误解。他们把权威作为某种衍生性的东西,作为某种随着社会进步要消灭的现象。然而权威与意志有着密切的关系,如何理解意志是我们理解权威的关键。在笛卡尔和帕斯卡的哲学中,我们可以发现,权威与意志概念之间的本质关系,他们揭示了权威在本源性上具有神圣的特征。在克尔凯郭尔和《圣经》的文本中,我们可以发现,真正的权威是神圣权威,而神圣权威的根本特征是完全抛弃权力和武力,这就是神圣权威的柔弱性。神圣权威、世俗权威不具有等同的地位,两者之间不能混淆。个体与世俗权威是偶然性的,但与神圣权威却是本质性的。个体作为个体如何在与神圣权威的关系中显现自己,在悬置世俗权威的同时使得世俗权威回到它自身的位置,这是关系到每个人的问题。

在如何处理神圣权威与世俗权威的关系问题上,康德关于人同时属于自然和道德两种不同领域的观点可以给我们某种提示:遵循自然法则的同时保持内心的道德星空。类似地,神圣权威与世俗权威的统一性就在于权威的柔软性,即爱一切人,无条件地爱一切人。服从世俗权威,也是爱的一种表现。遵循自然法则,就是遵循自然的必然性,人与纯粹自然物的区分在于能够把必然性转化为一种品德(make a virtue of necessity),这是在道德星空下的转化。对世俗权威的相对化不等于不服从它、不爱它,把它放到一边,而是以权威的柔软性的爱为榜样,体现出爱人如爱己的神圣命令。

作者简介:郝长墀,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现象学、当代法国哲学、政治哲学、比较哲学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202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