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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0-05-30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5]43号)、《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武汉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整体工作。

组长:吴根友

成员:龙滔、黄超、刘义胜、孙劲松、谢韵、严璨

学院成立若干工作专班,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复试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分工负责,压实责任。

(二)按二级学科组织综合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须无亲属报考我校2020年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组长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设组长1人,另安排记录员1人。相近学科点可联合形成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具体负责本专业考核和评分工作,记录考核情况,得出评议结论。

(三)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按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考生咨询、考生资格审查、组织协调考务工作、信息公开和发放录取通知,协助疫情防控等工作。

二、考核候选人的确定

(一)外语水平基本要求

鉴于当前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学院研究决定所有考生的外语水平均视为符合基本要求。

(二)确定候选人

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符合上述外语水平基本要求的考生(含外语免试考生)的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按百分制打分,根据总评成绩做出评议结论。

评议总成绩=教育背景10%+科研成果30%+外语水平30%+申请人评价(研究计划-学习成绩-推荐专家评价)30%

哲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审核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0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公示后报研究生院备案。请候选人加入到QQ群:1060381620

三、考核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1、综合考核软件:考核过程采用“腾讯会议”和“企业微信”两种软件,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安装相应软件,熟悉软件使用方法。综合考核操作指南将在6月8日前后由工作人员发给考生。考生应按照指南提前熟悉本次远程考核流程和相关要求。

2、综合考核环境:一般应选择安静、封闭的房间环境进行远程复试,力求环境整洁,声音清晰,避免无关人员干扰。

3、综合考核考生端机位:考生端采用双机位,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电脑或手机,为确保复试效果建议主机位使用电脑),主机位设备用于面试考核,需从考生正面拍摄,副机位设备用于远程监考,需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学院将于6月8日前后按考生报考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逐一联系考核候选人,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核前的设备和软件测试,确保复试过程网络稳定,设备正常工作。如实施条件确有困难,请务必提前告知我院工作人员。

4、考核纪律

(1)不允许有其他人员出现在考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

(2)不得有其他电子设备开机;

(3)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拍照、截图;

(4)不得恶意掉线,如遇设备、网络故障,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进行联络;

(5)不得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6)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7)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

(8)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如违反上述要求或出现其他考试作弊行为,学院将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资格审查

(一)验证材料

1.往届生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学信网学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须本人签名;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二)验证方式

考生将上述材料拍照,连同本人签名的《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一起发至指定的邮箱。具体要求和格式由工作人员后续通知。

学院工作人员将于6月8日前后与考生进行连线测试,同时进行线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入学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五、考核时间

候选人综合考核定于6月10日至12日期间举行。各学科专业考核具体时间见哲学学院网后续发布的工作通知。

六、考核内容与形式

(一)考核内容

1.学术素养。通过考核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考查其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和已取得的成果,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其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创新潜质。

(二)考核形式

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不少于3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口语10分钟,专业面试20分钟。通过现场抽题方式,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学术潜力等综合素质。

(三)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按《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招生目录的规定,加试规定的科目,考试形式为面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考生是指原所学专业不属于哲学一级学科(代码为0101)的考生。

七、考核成绩

考核专家组对候选人的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培养潜质三方面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按以下公式计算考核总评成绩。

考核总评成绩=评议总成绩30%+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50%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

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导师招生指标和考生的考核总评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十一、其他事项

1.本细则未规定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2.网址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网(http://philosophy.whu.edu.cn)

3.咨询电话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027-68754920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研究生办:027-68753566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