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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2-07-03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

接收推免生比例不低于本院招生总数的35%,不高于招生总数的65%。

二、接收推免生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或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三)所在学校须为经国家批准进入“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历史学门类的国家重点学科。考生本人须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三、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二)来自“985”高校哲学、心理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若成绩排名为原校所在专业前10%,被录取后将获得武汉大学所颁“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四、申请材料

(一)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武汉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二)外校推免生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2、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须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3、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以及展示其科研能力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须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三)来自武汉大学的推免生,须按学校教务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分为专业综合面试、外语测试两部分(届时另公布复试细则)。

六、时间安排

1、接收推免生材料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12915(外校推免生材料邮寄地址: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冯娟 430072,联系电话:027-68753566);

2、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复试时间为2012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届时将通过电话或电邮通知。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201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