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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2
关于继续做好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诚信考场有关工作的通知
点击:     发布时间:2015-05-15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优良学风和考风建设,推进学生诚信自律教育,本学期学校将继续设立诚信考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学校接受本科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申请诚信考场。申请设立诚信考场的班级需经班级全体同学充分讨论同意,并签定《武汉大学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由班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诚信考场审批表》,经所在学院(系)初审同意后,报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会同本科生院,对申请班级进行资格复核;本科生院根据学校考场整体安排情况确定诚信考场设立数目,并将考场地点、考试时间及时通知院系与申请班级。

二、申请科目和受理时间

申请班级本学期专业必修课程纳入诚信考试科目,受理时间为2015年5月14—5月25日。

我院有意申请的班级,请在征得任课老师同意并与班级导师商量以后,于5月22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交学院南楼102办公室李老师处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和支持学生班级申请参加诚信考试,继续在学生中开展“诚信考试、端正考风”的诚信自律教育。要总结过去的工作经验,结合典型事例教育学生,组织学生学习考试违纪处分的有关规定,熟悉诚信考试规则,严肃对待诚信考试违纪处理后果。要以开展诚信考试为契机,教育引导学生向诚信考试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与个人学习,以诚实守信为荣,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不断深化学校的学风、考风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继续做好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诚信考场有关工作的通知表格.docx

学 生 工 作 部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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