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 Adobe Flash Player
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人才培养 学术研究 国际交流 党群工作 学生工作 图书分馆 规章制度 信息公开 作风建设 下载中心 研究生招生复试 党史专题 English Version
学生工作2
关于武汉大学2015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点击:     发布时间:2015-09-23

全院港澳台学生:

为鼓励台湾、港澳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就读,增强港澳台学生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宝钢教育基金会设立港澳台优秀学生奖。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5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培养单位按照《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和《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培养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

二、参评对象为:全日制台湾、香港、澳门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本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奖学金标准为:1万元/人,全校推荐7名港澳台优秀学生。

四、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请的同学于9月25日8:30前将申请表、学生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学院南楼102办公室李老师处。

五、9月28日学校将组织评审会审核申请资料,确定面试答辩学生名单。

六、9月29日学校将组织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面试答辩,确定学校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六、10月8日,各培养单位将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申报表与两张登记照(两吋彩色免冠近照)报至学生工作部。

附件:1. 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及申请表格

武汉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2015年9月23日

地址:中国 武汉 珞珈山 邮编:430072 版权所有 © 2013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教师登陆 旧版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