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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2
哲学学院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点击:     发布时间:2015-09-30

学院本科生各班级:

为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的院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武汉大学字[2012]11号)、《武汉大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3号)、《武汉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2号),学校决定进行2014-2015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以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具有武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学生班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奖学金评选条件和要求

参照《武汉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武汉大学字[2012]11号)。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评奖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评选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应当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的,考试成绩合格以上。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成绩合格。

5.综合测评优良,基本素质和课程学习成绩两个测评项目原则上位于本测评单位的前50%。

6.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各项条件,且课程学习成绩位列本测评单位的前10%的学生,原则上应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专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定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一般应同时进行。有资格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学生,最多可申报一项专项奖学金,可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荣誉,但只能获得金额较高项的奖金。

三、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参照《武汉大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3号)

四、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参照《武汉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2号)

五、评选比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及奖励额度

1、心理学班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5%、10%、15%(五舍六入),奖金分别为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2、哲学基地班、现代哲学国际班、弘毅学堂国学班、宗教学班学生评选基础学科优秀奖学生奖学金。甲等、乙等、丙等的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该类参评学生总数的5%、15%、30%(五舍六入),奖金分别为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的评选比例

学院推荐校级先进班集体每年评选数量一般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0%。全校先进班集体标兵每年评选数量不超过10个,并设立5个先进班集体标兵提名奖。

(三)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的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标兵全校共评选60名,由学生所在学院依照评选条件和学校分配的名额提名推荐,本科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学院限报2名,1000人以上的学院限报3名,学校评审确定最终名单;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0%;优秀学生每学年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23%。

六、评选程序

(一)奖学金和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1、学院在哲学学院网站(http://philosophy.whu.edu.cn/)公布评分细则,明确“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加分标准,并公布院系评审小组办公电话以及电子邮箱。(哲学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办公电话:68753570,电子邮箱123911411@qq.com)

2、由班级导师、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进行评议和核查,根据得分和奖励比例确定初选名单,在班级内公示不少于2日无异议后由班级导师签名。

3、经学院辅导员、主管领导审核后,填写《武汉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审批表》报学院评审小组评审。

4、学院将于10月16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初选名单,同时将公示网址上报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学生监督。

5、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学金及先进个人的学生名单报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学生个人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或撤销奖学金的决定有异议者,可在本单位初评结果或撤销奖学金的决定公布之日起3日内(工作日,下同)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

学生若对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评审小组答复后3日内向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电话:68772020,电子邮箱:xgbswb@whu.edu.cn)提出申诉,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征求各方面意见,综合审查后,在10日内作出处理意见,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学院。

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院(系)材料核汇总后,报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由班级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进行班级风采展示并根据评选条件初评,填写《武汉大学2015-2016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表》,经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七、工作要求

1、评奖评优工作时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应组织全班同学认真学习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明确各项评奖评优的要求和规定,由班级导师指导本班同学对本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2、开展评奖评优活动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学风教育的重要形式,各班级要通过评奖评优活动在同学们中树立榜样,在同学们中营造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氛围,鼓励班级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班风和学风。同时,要积极帮助后进学生分析落后的原因,加强对他们的帮助,争取先进。

3、学院奖学金评定相关文件、表格及学生干部任职评分、通报表扬及集体个人获奖证明可在本通知附件中点击下载。

4、10月12日周一上午11:30前,请各班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将汇总后

(1)武汉大学学生素质测评表(班导审核签字后的纸质版)

(2)各班汇总表格EXCEL(电子版)

(3)各班争议较大的问题和建议汇总 (纸质版)

(4)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

(6)先进个人申请表(班导审核签字后的纸质版)

(7)先进班集体申报表格和申报材料(10月14日风采展示)(纸质版)

(8)“萧萐父国学奖学金”申报材料袋汇总(纸质版)

(9)“双峰奖学金”申报材料袋汇总(纸质版)

(10)“陶德麟哲学奖学金”申报材料袋汇总(纸质版)

(11)全班同学中国银行卡号统计表EXCEL(电子版)(数字应设置为文本格式)

电子版资料请发送到邮箱:123911411@qq.com,纸质版材料送至学院南楼102办公室李老师处。

特此通知。

哲学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

2015年9月25日

附件:

1、《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2年3月修订)》武大学子[2012]11号(见《武汉大学学生手册》2013或2014版)

2、《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2009年6月修订)》

3、《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2009年6月修订)

4、《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武大学字[2015]号

5、《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6、《武汉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6、《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7、武汉大学学生素质测评表

8、各班汇总表格电子版EXCEL

11、先进个人申请表

12、先进班集体申报表格

13、学院学生干部任职、通报表扬、集体及个人获奖加分证明(9月30日22:00最新上传终稿)

14、哲学学院2015年专项奖学金具体名额及金额

15、关于评选“萧萐父国学奖学金”的通知与相关资料

16、关于评选“双峰奖学金”的通知与相关资料

17、关于评选“陶德麟哲学奖学金”的通知与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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