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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2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双峰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工作的通知
点击:     发布时间:2015-09-30

为激励在校国学、中国哲学专业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推动武汉大学国学和中国哲学学科发展,根据《“双峰奖学金”章程》要求,学院决定进行2014—2015学年度双峰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峰奖学金”(本科生)的名额及标准

“双峰奖学金”(本科生)每学年评选一次,设立甲、乙、丙三等。国学本科生中,每年设立甲等奖学金1名,乙等奖学金2名,丙等奖学金4名。甲等奖学金8千元,乙等奖学金5千元,丙等奖学金3千元。

二、“双峰奖学金”(本科生)的奖励对象

“双峰奖学金”(本科生)的奖励对象是武汉大学国学和中国哲学专业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申请“双峰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他专项奖学金和先进个人称号。

三、申请“双峰奖学金”(本科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本专业,学习成绩优良。

2、品行优良,文明守纪,未受过任何刑事或行政处分,遵守学术规范。

3、同等条件下,优先奖励科研突出者

四、“双峰奖学金”(本科生)的评审原则

学院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双峰奖学金”章程》,认真组织评审;

五、评审程序与递交申请材料时间安排

“双峰奖学金”(本科生)的评选程序,采取自荐形式,由同学们自主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交由“双峰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定确定获奖名单。

1、申报同学需本人书写奖学金申请书,说明申请理由,并提交个人学习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装文件袋上交给各班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人)。

2、各班奖学金评审小组需在10月12日(周一)11:30前,将申报材料交到学院南楼105办公室李老师处。

3、经“双峰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定后,学院将于10月16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初选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学生监督。

4、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学金报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 “双峰奖学金”章程

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学工组

武汉大学国学院“双峰奖学金”评审小组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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