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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8-01-05

哲院党字[2018]1号


(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教育者要先受教育,教职工必须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共产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

二、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知识;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学校学院关于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材料等;各级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组织管理

全院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每年初制定教职工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下发相关学习资料。院党委对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督查。

政治理论学习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社会调研等形式来开展。教职工按党支部进行分组,党支部负责组织所在支部的党员及相关办公室、教研室等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

马克思主义哲学党支部、中国哲学党支部、外国哲学党支部分别负责相应教研室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综合党支部负责美学教研室、伦理学教研室、科学技术哲学教研室、逻辑学教研室、宗教学教研室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心理学党支部负责基础心理学教研室、应用心理学教研室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离退休党支部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行政党支部负责行政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

各党支部根据学院教职工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党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要认真做好考勤和记录,建立和管理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档案。每年年底,教职工向党支部上交政治理论学习小结,党支部向学院党委报送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小结。

鼓励教职工开展政治理论研究、形势与政策研究及相关宣讲活动。

学院党委每学期通过教职工大会、报告会、讲座等形式,丰富集体学习的内容和形式,不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活动。

四、学习要求

教职工要立足新时代,准确把握新形势,结合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同时加强形势与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等,将学习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学术发展相结合,与社会服务相结合,与学院的改革发展相结合,切实增强学习的有效性,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学习中要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注重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方法指导学习和工作。

原则上每周星期四下午为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各单位在此时间应尽量少安排教学任务或行政工作。

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论坛、读书会、网络学习平台及实践活动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党支部书记要抓落实,带头学习、带头宣讲。

党员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32个学时,其他教职工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4次。集中学习要切实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

学院把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年度考核内容,把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教职工思想政治考核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教职工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次数达到一半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中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委员会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