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学院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申请学位及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5-03-20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位申请工作,根据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和安排,现将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5年春季)研究生申请学位及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和相关工作程序说明如下:
一、研究生申请学位答辩的基本条件
1.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课程学分。其中,硕士研究生一般必须达到30学分,博士研究生必须达到12学分,具体要求以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为准。
2.缴清学费和住宿费。
3.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并根据研究生院的要求在系统上填写并提交开题报告。
4.已完成创新性成果发表。
2013-2020级博士研究生须公开发表符合《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认定要求的学术论文,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权威期刊(SSCI、A&HCI收录期刊及武汉大学奖励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在CSSCI收录期刊(含扩展版、集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
2021级及以后博士生须公开发表符合《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创新成果规定》认定要求的学术论文。
5. 硕士生参加不少于三个月的实习实践,提交《武汉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考核表》和单位实习证明,导师审核、录入实习实践成绩。
6. 导师审核通过研究生提交的学位申请后,学院方可进行重复率检测、送审。
二、研究生申请学位答辩的工作程序
1.系统提交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综合服务”,按要求和步骤准确填写、提交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板块中的相关内容。
2.材料领取
博士生及硕士生班级班长于3月下旬到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406办公室统一领取学位申请表及档案袋,并在学位申请表中的表决票上加盖院章后发给学生。
3.博士预答辩
各专业的博士生在正式答辩前须进行预答辩,凡申请博士学位的学生须于1月份之前完成预答辩。预答辩小组由至少5名专家组成,严格按正式答辩程序进行预答辩,预答辩不通过者不得申请答辩。预答辩结束后请将预答辩记录表和打分表交406办公室。
4.博士生资格审核
携带导师签字后的《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和按照学院要求发表的创新成果原件(或检索证明)到学院406办公室做资格审核,后去研究生院当代楼A409办公室复审。
5.重复率检测
(1)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须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过期不予受理。
(2)论文文档的格式为word,文件名为“哲学学院-姓名-学号-论文题目”;论文内容一般为内封面页至附录页,其中原创性声明页和致谢页不需提交。
(3)检测时间一般为:
博士生:2025年4月7日-4月11日
硕士生:2025年4月14日-4月30日,具体以研究生院文件为准。
请于规定时间发至406助管号,一般2个工作日内反馈检测结果。
(4)每名学生一学期只有一次检测机会,博士学位论文字数宜控制在10-15万字,硕士学位论文不得少于3万字,每篇学位论文检测重复率均须在10%以内,检测结果将反馈给申请人、导师。如重复率在10%-15%,经人工复查并经过导师认定后,除去引文后重复率低于10%且引用合理、必要、规范,也视为通过。
6.论文送审
博士论文通过检测后,进入“双盲”评审程序,上传到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评审。截止日期为4月20日,由学院送审。(网上评议的详细要求和流程以研究生院最新通知为准)
硕士论文通过检测后,进入送审环节,建议送审时间为5月初,匿名送审硕士学位论文两本,由导师或教研室提供送审专家名单,由答辩秘书送审。
7.答辩
(1)论文送审通过后,申请人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2)申请人须于5月30日之前完成论文答辩;
(3)答辩秘书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录入答辩安排及答辩结果。
8. 学位委员会审批授予学位
6月1日前申请人须上报除学位论文以外的所有答辩材料,逾期则申请参加下一届学院学术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6月5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答辩资格及结果进行审议,提出建议授予学位人员的名单,报人文科学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6月10日前完成部学评会,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学校将于6月中旬召开校学评会。
附:研究生院关于硕士生博士生评审答辩及论文印制规范的相关文件
http://philosophy.whu.edu.cn/info/1052/7195.htm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创新成果规定
https://philosophy.whu.edu.cn/info/1052/17914.htm
哲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程序
http://philosophy.whu.edu.cn/info/1052/8181.htm
哲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https://philosophy.whu.edu.cn/info/1051/113131.htm
哲学学院
2025年3月